公告
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社会团体分支(代表)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精神,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对本社团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进行确认登记,对不符合章程规定的暂停其会员资格或者予以除名。未按照本公告进行确认登记的视为自动退会。
会员确认登记工作由秘书处统一负责。联系电话:025-83691234
江苏省健康产业研究会
南京健康产业商会
南京保健养生学会
2022年4月26日